前港台助理节目主任曾月娥(左)被控20项欺诈罪
香港电台再有前雇员被控诈骗稿费。在配音界颇具名气的前港台助理节目主任曾月娥,被指向港台讹称其母及胞弟曾向港台提供撰稿及配音服务,诈骗逾12万元服务费。
曾月娥昨天(12月3日)在香港九龙城法院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20项欺诈罪,暂时毋须答辩,案件押后至12月21日转介往区域法院答辩,期间准以2万元保释。
案发于1999年8月至2002年4月,其中14项欺诈控罪指曾月娥(42岁)5次向港台讹称其母王来娣及9次讹称其弟曾威发向港台提供撰稿服务,意图诱使港台向其母及其弟分别支付4万8千元及7万2千2百元稿费。
另6项控罪指曾月娥在上述期间虚假地表示其母曾向港台提供配音服务,从而诱使港台向其母支付4千元费用。根据廉署的调查显示,被告的母亲及弟弟从未提供上述服务。
曾月娥曾是港台广播剧组成员,演出过不少广播剧,亦曾为电视剧及卡通片配音。
港台今年接二连三有员工涉嫌诈骗费用被廉署起诉,继梁奕伦诈骗港台1万元稿费及资料搜集费被判150小时社会服务令后,唱片骑师陈敬创及李慧娜,亦分别被指诈骗9万3千多元及侵吞1万8千多元撰稿费,两案押后至明年1月及本月再讯。